可不可以執行對方的人壽保險?

本文由崑詮律師事務所彭敬元律師撰寫

Q:強制執行可不可以執行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,要求保險公司將解約金給付予債權人?

A:依照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抗大字第 897 號 民事裁定的見解:「執行法院於必要時,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,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。」所以題示情形在「必要時」就可以。

至於什麼時候是「必要時」裁定沒有寫,將來的發展值得觀察

#強制執行

#人壽保險

#解約金

 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