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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崑詮律師事務所彭敬元律師撰寫
Q:雇主如果要我在中秋節上班,薪水要怎麼算?
A:依照勞基法第37條之規定,中秋節屬於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節日(俗稱國定假日),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工作時,依照勞基法第39條之規定,工資應加倍發給
詳細說明請參見https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46551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