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廣告注意事項

本文由崑詮律師事務所彭敬元律師撰寫

 

最近網路上社群平台常常看到徵才廣告

提醒各位注意!

★如果該職缺每月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,要公開薪資或薪資範圍(例如3萬或3萬到3萬2),不可以寫面議

★違反者可處新臺幣6-30萬元罰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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