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債的人可不可以協議不分配遺產? /北區法律事務所
本文由崑詮律師事務所彭敬元律師撰寫
Q:小明因為在外面欠了一堆債務,並且沒有錢還,小明的爸爸死後,有小明的媽媽、小明、小明的哥哥小華三個人一起繼承爸爸的遺產,小明怕被債權人追償,所以和媽媽、小華三個人協議遺產全部給媽媽繼承,請問債權人可不可以請求撤銷小明、媽媽、小華三個人的遺產分割協議?
A:依照最高法院 107 年台上字第 453 號民事裁定的見解 (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50 號民事判決同此見解),小明這種不利於自己的遺產分割協議,屬於無償行為,如果有害及債權人的債權,債權人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,撤銷之後,就恢復到遺產還沒有分割的公同共有狀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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